近年來,中國保險業發展迅速,市場規模已躍居世界第二。據金融監管總局的數據顯示現在配資炒股合法嗎,至2024年12月末,保險行業總資產突破35萬億關口,達到35.91萬億元。
在保險業的蓬勃發展進程中,互聯網保險以新業態形式,獲得了市場的廣泛的關注。各大保司加速互聯網布局,借助互聯網大勢推動行業規模的持續擴大。
日前,有金融消費者向南都·灣財社表示,其本人的銀行賬戶被劃扣走6期保險費,但其本人對於存在的保險單並不知情。在與客服的聯係中,對方無法解釋簽約渠道,更未能提供能夠證明是本人親自辦理的驗證資料。在不知情下,被莫名綁定了保險合同,他認為自己的權益遭受侵犯。
在消費投訴的背後,灣財社注意到在互聯網保險行業關於“不知情扣費”“首月X元誘導投保”的投訴仍然屢禁不止。
突然出現的“保單”
居住在廣東江門的陳先生,近期因一份突然而來的保險單而苦悶不已。
在偶然的一天,陳先生查詢了自己的銀行流水,卻意外發現了一筆莫名的劃款,指向了保險扣費。思索了許久,陳先生依舊未能想起任何相關的記憶點。
通過劃款對象,陳先生發現了自己存在一份保單。通過對應保險公司的官方小程序搜索,陳先生這才得知這份“醫療保險”的信息。
這份名為“樂惠百萬醫療·pro版”的保險每月從陳先生的銀行賬戶中扣款86.14元,分成12期進行繳費,保費總金額達到了1033.68元。這樣的一份保險,已經成功從陳先生的銀行賬戶中扣取了6期,金額在500元左右。
“這份保險我是完全不知情的,我自己也從事過保險行業,我也知道百萬醫療有沒有買的必要性,這份醫療保險對我而言沒什麼太大用處。”對於突然出現的扣款,陳先生表示不知情,“我自己也賣過保險,我清楚賣保險一定會要簽署合同,但我從來沒有拿過任何合同,包括電子合同。”
為了進一步確認這筆保險的真實性,陳先生致電了保險公司。客服答應幫助陳先生辦理退費,但是對於辦理渠道的詢問,客服並沒有給出明確的答複,這一點令陳先生頗為不滿,“我作為一個消費者,我應該知道自己簽約合同的時間、渠道信息,更應該知道銀行授權劃款的相關事宜。”
對於簽約信息的含糊,陳先生不理解,他強調道“我要求客服出示通話錄音、電子簽名或人臉識別等能夠證明是我本人簽約的驗證材料,但他們給不出”。
在陳先生看來,保險無故扣費是一方麵問題,個人信息被泄露才更為關鍵。他需要了解到底是哪個平台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泄露了自己的信息,導致這份不知情的保險合同出現。
銀發消費者受惑於“優惠”信息
事實上,關於保險亂扣費的現象,在小紅書等社交平台上頻頻引起討論,在黑貓投訴平台上,與陳先生類似的 “不知情”案例尤為常見。灣財社記者注意到,不少投訴對象指向了保險機構的宣傳話術,且投保人多為老年消費者。
一位來自江蘇的林女士告訴記者,家中老人曾陷入與中誠安信保險經濟平台的保險合同扣費糾紛中。灣財社了解到,中誠安信保險平台擁有保險中介許可證,與多家保險公司達成合作,銷售多款健康險、財產險、意外險產品。
據悉,林女士的母親在互聯網社交平台中誤碰到保險廣告,直接被跳轉到中誠安信保險平台。在跳轉頁麵中,該機構用“首月6元”作為宣傳話術。林母受此誘導,填寫了個人信息。2024年4月起至此,除卻首月之外,林母每月由眾安百萬重疾險和歐寶保·成人意外險分別扣費,扣費金額達到了105.1元。
林女士對此不滿,她強調道:1、廣告鏈接並未提示有後續自動扣費的選項,也並未充分揭示後續保險費的具體繳納情況;2、 “首月6元”的宣傳話術存在誘導投保的情況。
在林女士看來,互聯網保險的廣告宣傳並未充分揭示保險內容以及扣費情況,老年人對於保險又缺乏足夠的認知,這種情況下,老年人很容易受到誤導進行投保。
事實上,在黑貓平台上,不少保險中介機構已經成為消費者投訴的“集中地”。在中誠安信保險之外,一家位於上海的保險中介機構在黑貓投訴平台上亦遭遇不少消費者投訴。有多位消費者指出,該保險機構通過“免費領取”“首月0.6元”等話術為噱頭來誘導家中老年消費者購買保險。這些所謂的優惠在首月優惠期後會出現明顯的上漲,這一點卻並不為消費者所知。
對此類投訴案例,灣財社進行核實,該保險機構稱公司嚴格遵照國家法律法規、監管規定要求展業,“黑貓投訴的相關產品,我司早已下架,目前公司所開展的各項業務均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監管要求。”同時強調,公司一貫按照監管政策、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對用戶信息進行保護。
南都灣財社通過消費者投訴的宣傳渠道進行回測時發現,目前相關優惠話術宣傳語已經消失。
行業“亂象”背後的關注點
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的公開數據顯示, 2013年至2023年期間,互聯網保險的保費規模從290億元增攀升至4949億元,年複合增長率超32%。
然而在互聯網保險蓬勃發展的同時,年輕消費者時常投訴“不知情情況下被綁定保險”,銀發消費者則常常受到“免費領取”“首月X元”等宣傳話術影響,在投保後頻頻後悔。
從消費者投訴點出發,聚焦互聯網保險的亂象,直擊互聯網保險的合規性,灣財社采訪業內法律人士帶來多個關注點:
關注點一:“不知情”如何解決
“不知情”是多數互聯網保險消費者的投訴要點,如何確保消費者清楚認知到“投保環節”是開展互聯網保險的重要步驟。
北京浩博法律谘詢服務有限公司及險律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創始人崔春霞向灣財社表示,根據《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投保時要求保險機構驗證投保人身份真實性,記錄操作軌跡,保存電子簽名、人臉識別等材料,也就是需要本人辦理。
崔春霞同時強調道,投保所需材料通常包括身份證信息、電子簽名、人臉識別記錄、投保操作軌跡等,根據《保險法》,保險機構必須保存客戶身份信息、電子簽名、通話錄音等驗證材料,保存期限通常不少於合同終止後5年。這一規定主要是為了確保業務可回溯。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李青武則向灣財社解釋道,保險公司承保業務,當保險人投保時,保險公司要向投保人出示投保單,詢問重要事項,同時,保險公司應向投保人明確說明保險條款。即使是互聯網經營,保險公司也應通過電子方式,向投保人履行上述義務。李青武同時指出,保險公司應通過身份證號碼等確認投保人、被保險人身份,保險合同應有投保人電子簽名。
關注點二:自動續費是否合規?
當前市場上的連續包月服務存在兩種情況:一種是首月與次月價格相同,另一種則是兩者價格不同。就保險投保投訴案例而言,多數情況為首月與次月的價格不同。
京都律師事務所林斐然表示,依據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規定,經營者采取自動展期、自動續費等方式提供服務的,應當在消費者接受服務前和自動展期、自動續費等日期前,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
林斐然同時強調道,考慮到消費者的使用習慣,至少需采取短信推送、支付渠道通知等兩種以上方式,提前通知消費者關於“自動續費”的情況。此外,互聯網投保應該提供給消費者自動續費取消或退訂路徑,充分地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
關注點三:互聯網保險廣告如何合規管理?
在銀發消費者的投訴中,優惠性的宣傳話術起到了重要的影響,互聯網保險廣告需要如何確保合規性?
崔春霞指出了互聯網保險廣告需要遵循四項原則:第一,真實性與透明度。《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第十五條規定,不得虛假宣傳,需標明產品性質及風險;第二,消費者同意。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九條規定,收集信息或簽約需經消費者授權;第三,顯著提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需以顯著方式提示關鍵條款;第四,驗證要求。根據《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必須通過電子簽名、人臉識別等技術驗證投保人身份。
崔春霞同時強調道,保險公司麵臨激烈的市場競爭壓力,為了獲取業務資源,可能會采取一些打擦邊球的手段誘導消費者投保,比如可能會有意設計一些網頁或小程序,采用一些誤導性的語言,在消費者沒有充分意識到投保的時候,誤點擊一鍵投保、默認勾選等操作,在無意識中完成了投保操作。部分消費者對互聯網投保風險認知不足,容易被保險公司給出的小額投保誤導投保,因此需要加強對消費者的警示宣傳。此外,監管部門需要加強對保險公司依法合規經營保險業務監管的監督檢查力度。
消費者投保應注意什麼?
南都·灣財社注意到,監管對於保險誤導性銷售早有發文。早在2021年,原中國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就發文表示,“在一些網絡場景中,時有”首月0元“”零首付“”免費保障“”抽獎獲取“等互聯網保險產品廣告頁麵出現,有的消費者在未清楚了解保險內容、保費繳納等情況下,便被”免費“誘導而投保。這種營銷引流模式存在誘導營銷、信息披露不當等問題,侵害消費者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易引發消費糾紛或投訴。”
在這份發文中還強調道,消費者在瀏覽保險營銷宣傳頁麵時,注意了解發布營銷廣告主體、保險產品承保機構,看清保險產品類型、保障內容和收費方式等重要信息,根據自身風險保障需求和消費能力選購,不被“免費”營銷宣傳誘導購買了本不需要的產品。如對宣傳界麵內容不了解,最好不要隨意填寫個人信息或同意授權辦理等操作,防範個人信息泄露風險。
金融消費者是金融市場的重要參與者,若其權益得不到保護,如遭受欺詐、誤導銷售等,將影響金融市場的穩定運行。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確保消費者在金融交易中能充分了解產品信息,自主做出選擇,不受不合理條款和強製交易的侵害尤為重要。
當消費者遭遇“不知情”“不合理”的保險糾紛時,李青武介紹了三道維權途徑:1、聯係保險公司,要求保險公司退還收取的保費及其相應的利息;2、撥打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公布的消費者保護電話,有權向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舉報;3、可以通過訴訟方式向要求保險公司賠償經濟損失。
李青武同時強調了保險機構的內控重要性,他指出,保險監管機構應積極查處保險公司的違法犯罪行為現在配資炒股合法嗎,對保險公司及其合作平台進行行政處罰,如果強製收取保費數額較大,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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